粮长只是负责督促征收,是个小领导的角色,下面具体做事的还是普通百姓,可以看做一种劳役。明代劳役的承担,是与人口登记的黄册相配合的里甲制度息息相关的。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选人口多、粮食多的十户人家轮流担任里长。其余的一百户,以十户为一甲,总计十甲。
每年,由一名里长带领一甲承担差役,其他九甲只缴税不承役。如此十年便是一个轮回,每一甲都承担了差役。十年之后,重新编造黄册、登记人口,里甲的编排也随之调整。
有了里甲制度,那么税粮的具体征办就是粮长督促里长,里长督促甲首,甲首督促各户,层层递进。只要里甲制度足够严密,税粮的征收就不会缺漏一户。粮长将各里甲收上来的粮食汇集在一起,带领各里当年承役的甲户,利用车船将粮食坐到地点,验明勘合才算缴纳完毕。
粮长的有面圣的好机会,有与官员打交道的机会,是一个改变社会地位,提升社会层级的好机会。同时,粮长借助收缴税粮的机会,盘剥压榨普通农户,绝对也不在少数。但也要看到,粮长的责任很重,税粮不能按时解运交付,朱元璋的手里的大刀可是又亮又快。而且若是征收的粮食不足勘合规定的数量,粮长就要包赔。
粮长也不傻,肯定不会自掏腰包,一定会先把这种包赔的负担转嫁到普通百姓的身上。如此,百姓除了缴纳税粮以及损耗,又多了一份负担,民户不堪压迫而逃亡,粮长赔不起也就跑了。最终的结果是,民户空虚,税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