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对于云爱国的遗产分配,虽然云天白通过亲子鉴定被认定为云爱国的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但绝不能忽视云清与父母共同生活长达20年的事实。在这20年里,云清与父母同甘共苦,在父母车祸不幸身亡后,又是云清独自承担起办理丧事等一系列事宜,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基于以上事实,从公平合理以及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出发,我方要求云清应获得云爱国遗产60的份额。云爱国的遗产总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即3÷2 = 15元。那么云清应得的云爱国遗产份额为15x60 = 69元。
此外,由于原告方在本案中不顾事实,无理要求瓜分财产,给我的当事人云清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云清在痛失双亲的巨大悲痛之下,还要面对无端的遗产纷争,精神状态受到了严重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我方要求原告方赔偿云清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综上所述,恳请法庭充分考虑我方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依法驳回原告不合理的诉求,支持云清依法继承刘桃全部遗产,并获得云爱国遗产60的份额,同时判令原告向云清支付100万元精神损失费。这不仅是对法律公正的维护,更是对云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谢谢大家!”
楚雄发言, “尊敬的法官、陪审员,我方坚决反对被告方不合理的遗产分配主张。接下来,我将针对被告律师提出的观点进行有力反驳,并进一步阐述我方当事人云天白的合法权益诉求。
首先,关于被告方提及的云爱国创业资金来源于刘桃彩礼,以此认定全部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偏向云清分配的说法,存在明显漏洞。即便创业资金确有部分来自彩礼,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