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你们自己工作人员有没有警官证你们不清楚吗?
审判长听罢也很无语,不过还是准备给个面子:“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佐证。”
审判长:“关于相关人员证件的问题你的质证意见发表完毕了吗?”
徐华:“我还有补充!”
审判长:“好!请继续!”
不过徐华可不吃这套,连法官都要警告:“刚才您说的让他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我想在这里提醒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诉讼副本之日十日内提供具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也就是说,在这里被告没有理由后补证据了。”
听到这里审判长也有点绷不住了,再不解释两句,自己也得让原告给审判了。
审判长:“我只是让被告核实情况,说明为什么提交的证件不一致,因为当庭他们没办法做出解释,我让他们庭后跟执法人员核实一下。”
徐华半步不退:“解释是什么意思?现在在庭上提供的证据里没有这个证件,他没有资格补充任何说明和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否合法,他没有提供这个证据就是不合法…”
审判长:“好!你可以发表你的意见,庭审也记录了。”
虽然强装镇定,但相信审判长这时候已经一脑门子汗了,这是哪来的神仙,准备连她一块判。
终于轮到被告方发言
被告辩护律师:“原告在当场并未提出需要在当面进行陈述和申辩并要求告知人出示证件的要求。”
徐华反问道:“你当时在场吗?你怎么知道我当事人没有提出?”
不得不说,当时的三个民警一个也不来确实容易把水给搅浑了,不过接下来交警律师的一顿骚操作又成功把自己给反杀了。
被告律师:“根据人民警察法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着制式警服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
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