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饿……”小铃铛拽了拽他的衣角,声音细得像只病弱的小猫。
老刀低头,看着女儿脏兮兮的小脸,喉咙里滚出一声沙哑的叹息。他蹲下身,从怀里掏出半块干硬的馒头,掰成两半,大的那块塞进女儿手里。
“吃吧,吃完爸爸带你去找哥哥。”
照片的边缘被他捏得发皱,少年的脸在缅城昏黄的夕阳下显得格外刺眼。
——儿子,爸爸错了。
这句话在他心里滚了千百遍,却始终没能说出口。
而现在,他站在缅城的土地上,离儿子只剩最后一步。
可这一步,却比过去的一年还要难走。
远处,永乐门的霓虹灯刺破暮色,像一只贪婪的眼睛,冷冷注视着这对狼狈的父女。
永乐门的霓虹在雨夜里晕开一片血色,老刀蜷缩在街角的阴影处,湿透的衣衫紧贴着嶙峋的肋骨。他的掌心死死攥着半块发霉的面包——那是他跪着求来的,准备留给铃铛的晚饭。
远处,一辆漆黑的加长轿车碾过水洼,溅起的泥浆泼在“幸福人生”当铺的橱窗上。车门打开的瞬间,老刀浑浊的瞳孔骤然收缩。
“小乐——!”
他像条濒死的野狗般扑向那道身影。
少年穿着绣金线的唐装,稚嫩的脸上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压迫。可老刀只来得及看清儿子手上那陌生的青铜镯子,保镖的军靴便狠狠踹中他的胸口。
肋骨断裂的闷响淹没在雨声里。
“哪来的疯狗?”少年皱眉掸了掸衣袖,仿佛沾到的是垃圾堆的腐臭。
车门“砰”地关上时,老刀的手指还抠在轮胎纹路里,指甲缝渗出的血被雨水冲成淡红的溪流。
——那明明就是自己的儿子,可他为什么不认得自己了?
后来,老刀成了永乐门最顽固的污渍。